大铲湾北部辅七路(辅三路-纬一路)新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含BIM)
2022-02-22 09:19
来源: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大铲湾北部辅七路(辅三路至纬一路)新建工程
项目编号:2111-440306-04-01-264055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大铲湾北部辅七路(辅三路-纬一路)新建工程设计(含可研)
招标项目编号:2111-440306-04-01-264055001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大铲湾北部辅七路(辅三路-纬一路)新建工程设计(含可研);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2-02-22 09:00 至 2022-02-28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2-02-23 18: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2-02-24 18: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项目不要求编制技术标,不进行技术标评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宝安区湾区发展事务中心
经办人:李庆远
办公电话:0755-29635150
传真:
手机号码:13828796016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区委区政府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平正招标有限公司
经办人:胡挺、黄安耀、蔡金兵
办公电话:0755-23304647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111-440306-04-01-264055001001
标段名称:大铲湾北部辅七路(辅三路-纬一路)新建工程设计(含可研)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02-28 18:00
招标部分估价:126.874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BIM建模、施工图设计(含海绵城市和智慧道路设计)、施工图变更、后续施工配合服务、编制竣工图、协助竣工结(决)算(含审计)配合服务等全过 程设计服务工作。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批复情况调整工作内容,最终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和合同为准。
招标范围:概算编制;
竣工图编制;
其他: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BIM建模、施工图设计(含海绵城市和智慧道路设计)、施工图变更、后续施工配合服务、编制竣工图、协助竣工结(决)算(含审计)配合服务等全过 程设计服务工作。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批复情况调整工作内容,最终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和合同为准。
主要投标成果:无
计划总投资:5199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宝安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与另外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周期:无
投标补偿:无
投标保证金:0 万元
项目概况:本项目北起于现状主干路辅三路,终点南至规划次干路纬一路,道路沿线依次与现状主干路辅三路、现状支路辅十路、现状次干路辅一路相交,设置3处平面交叉口,道路全长约734.4m,其中辅七路(辅三路至辅一路)现状道路改造段长440.1m,辅七路(辅一路至纬一路)新建遒路段长294.3m;规划红线宽30m,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道路附属工程(主要为路堤边坡)、交通安全设施、交通监控设施、市政配套设施(给排水管道、缆线型管廊、多功能智能杆、燃气、海绵城市等),以及管线迁改、旧路拆除工程等。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燃气工程、管线迁改工程等。本项目位于宝安中心区大铲湾北部地块南侧,妈湾大道以南,设计起点接现状辅三路,终点接规划纬一路,道路大致呈南北走向。道路规划红线宽30m,全长734.435m,全线采用城市次干路设计标准,双向四车道。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燃气工程、绿化工程等。
企业资质要求:
无
其他资质: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咨询单位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含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须提供国家发改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咨询乙级资质证书(含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提供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乙级资信证书(含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的咨询专业包含市政公用工程;
项目负责人资格: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
业绩要求:/
其他:1、本项目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6)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7)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8)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9)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2、确定中标候选人后,由招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中标候选人是否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附件信息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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