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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

2021-06-30 15:14

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第二篇 新时代推动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开放再出发

  坚持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以综合改革试点牵引战略战役性改革,着力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进规则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增强服务国内大循环和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功能,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示范。

第三章 以综合改革试点构筑体制机制新优势

  坚持摸着石头过河和加强顶层设计相结合,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制度创新成果,促进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为全国制度建设作出重要示范。

第一节 全面实施综合改革试点

  构建系统高效的综合改革试点推进机制。着眼于解决高质量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着眼于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加快完善综合改革试点政策储备、批量授权、滚动推进等机制,多推动创造型、引领型改革。建立健全与综合改革试点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机制,构建重大风险识别及系统性风险防范制度和政策体系。健全改革的正向激励机制,形成更加科学、灵活、差异化的考核评价体系。围绕行政审批、科技创新、规划管理、综合监管等领域争取实现更多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动探索管理权限负面清单模式。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的协调合作,建立区域互动、优势互补的改革联动机制。

  加快重点领域改革。围绕国家所需、针对问题所在、畅通机制所束、体现深圳所能,系统谋划实施综合改革试点授权事项清单。在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民生服务供给体制、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治理体制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推出有引领性、突破性的改革政策。加强改革前瞻性研究,拓展政策空间,提升制度张力。到2025年,基本完成试点改革任务,为全国制度建设作出重要示范。


第二节 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
机制

  实施促进人口中长期均衡发展战略。实施科学合理、积极有效的人口政策,加强超大型城市人口正向调节,推动人口与产业、城市协调发展,不断创造有利于城市发展的人口总量势能、结构红利和素质资本叠加优势。完善居住证制度,建立以居住地为主的实有人口服务体系,向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稳步推进。建设更具灵活性的劳动力市场,完善适应超大城市特点的劳动力流动制度,畅通劳动力流动渠道。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开展特殊工时管理改革试点,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保障和社保制度。合理控制中心城区人口密度,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推动人口结构优化。到2025年,在册户籍人口超过780万人。

  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和兼容机制,鼓励建设用地功能复合优化,推进二三产业混合用地。健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作价出资(入股)等工业用地市场供应体系,先行先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续期制度改革。创新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模式,探索商业用地与低效工业用地置换,加强政府主导的连片产业空间供给。加强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和棚户区改造等多种再开发手段的综合运用,稳妥推进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已批未建地和临时用地处置。推进在建设用地地上、地表和地下分别设立使用权,编制3D地下空间规划,引导市政设施隐形化、地下化、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实现直接供应用地10平方公里、储备用地40平方公里、综合整治用地45平方公里。

  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推进知识产权注册便利化改革,争取设立专利审查协作分中心。加快建设全国性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探索完善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探索开展可大规模复制和推广的知识产权证券化新模式,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保险业务。建立覆盖交易、评估、咨询、投融资、保险等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涉外专利特区。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建设国际知识产权合作平台、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等。到2025年,PCT专利累计申请量达8万件。

  深化价格改革。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推动政府定价机制由制定具体价格水平向制定定价规则转变。深化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改革,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健全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

第三节 建设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

  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推广告知承诺制审批和容缺后补审批模式,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行商事登记确认制,完善企业撤销登记程序,建立商事主体除名制度和依职权注销制度,探索个体户豁免登记。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完善交易运行服务机制,建设全国一流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加大重点领域监管力度,确保有效监管。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建立涉企政策综合协调审查机制。建立全市统一的市场主体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贯彻落实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在科技创新、金融投资、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交通运输等领域部署一批准入放开的特别事项。坚持竞争中性原则,系统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等方面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推进产业政策与国际通行规则对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持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并重,实施第三方评估审查。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加大对商业贿赂、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加强产权保护。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全面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知识产权案件举证责任转移制度、侵权案件民事刑事一体追究制度,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标杆城市。开展新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试点,探索新类型数字化知识产权财产权益法律保护新模式,加强企业技术秘密等商业秘密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深化企业破产重整、预重整、执行转破产制度改革,率先探索上市公司预重整制度,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健全自然人破产制度。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和新型监管机制。建立统一的社会信用平台,推进信用信息共享,有序开放公共信用信息。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将信用承诺履行情况记入信用记录,创建一批诚信示范街道、社区和单位。健全信用信息异议制度和信用修复机制。培育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支持信用调查、信用评估等行业加快发展。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智慧监管机制,实施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类监管、事后信用联合奖惩,建立“巡办分离”和“互联网+”监管,提升市场综合监管、精准监管能力。

第四节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消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完善对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服务模式和服务链条。健全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创新信贷风险政府担保补偿机制,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建立党政领导和企业家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完善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优化工商联运行机制,深化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改革,更好发挥在服务企业方面的积极作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弘扬新时代深商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创建民营经济示范城市。

  建设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高地。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创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经营机制,打造国资管理体制创新先行区和国企高质量发展先锋区。实施“上市公司+”战略,分类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大力发展科技型国企。强化市场化选聘和契约化管理,建立完善国企领导人员管理机制及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开展国有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推动国有资本向基础设施、公用事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集中,着力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适时适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推动国企发展成果惠及社会民生。

  稳步推进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改革。健全股权继承、转让、回购机制,鼓励灵活运用募集新股、股权置换等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探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向投资型、服务型、管理型企业转变。扩大利益统筹试点,盘活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土地资产,加快实现社区集体经济转型发展。

第五节 创新行政管理体制

  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以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动态调整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厘清部门职责分工,落实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优化市、区、街道三级事权划分,赋予基层更多自主权,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权限下沉基层。深化街道体制改革,优化社区设置,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创新编制管理方式,探索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加快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优化结构布局、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公益属性、提高治理效能。规范和发展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完善全流程管理制度体系。深化法定机构试点改革,促进规范化、市场化运行。

  率先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实施第六轮市区财政体制改革,优化事权和财权划分,增强集中财力办大事和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健全市内企业跨区转移的GDP和税收分成机制,促进区域财政相对均衡。积极争取扩大税收管理权限,探索在特定区域实施特殊税收政策。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申请使用额度,推进境外发行离岸本外币政府债券。

第四章 努力成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先行示范者

  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着力引导和创造新需求,加快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制度规则体系,促进国内国际市场高效链接、双向开放,为广东打造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提供强有力支撑。

第一节服务国内大循环

  着力提升供给质量。依托国内超大规模市场,深化对内经济联系、增加经济纵深,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打造一流“深圳质量”,构建先进“深圳标准”,塑造时尚“深圳设计”,提升优质“深圳服务”,树立响亮“深圳品牌”,以高质量产品、高效率服务、高性能供给创造和引领国内市场需求。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力争在部分优势领域主导标准制定。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国际化建设,培育一批世界一流的制造品牌和服务品牌。完善质量基础设施布局,加强标准、计量、专利等体系和能力建设,形成综合性“一站式”服务示范点。

  建设高效集约的国家物流枢纽体系。加快发展智慧物流、保税物流、冷链物流,建设国际物流园区和专业物流基地,培育一批具有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一流平台企业和现代物流供应链企业。积极发展无人机(车)物流,发展无接触式的新型社区配送服务,建设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增强供应链管理服务功能,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以深圳机场为载体建设深圳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加快平湖南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

  打造国际会展之都。提升场馆运营服务水平,探索“互联网+会展”线上线下结合新模式,推进会展业国际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扩大国际性展览规模,增强高交会、文博会、慈展会等展会影响力,引进一批国际知名办展主体,培育一批会展领军企业,构建国家级、国际性、综合型大规模展览和交易平台。引进国际性和国家级重要会议,打造全球知名国际会议目的地。

  全力扩大精准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促进投资增长,提升投资效能,更好发挥投资对扩大需求、优化供给的关键作用。加大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力度,增强先进制造业发展后劲。推动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强化工业投资政策激励。加大民生领域投资力度,着力构建社会公共服务多主体参与、多渠道融资、多模式建设、多元化供给新机制。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质量,持续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完善以合同治理为基础的政府投资代建模式。放宽放活社会投资,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实施企业投资核准范围最小化。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模式,积极用好开发性政策性金融、保险机构等长期资金。

第二节 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

  发展新型国际贸易。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构建技术贸易促进机制,探索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拓展检测维修、保税展示交易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大力发展研发合同外包、软件信息服务等服务贸易。发展数字贸易新业态,构建数字贸易公共服务平台,打造数字贸易国际枢纽港。做大转口贸易和离岸贸易,加强深港离岸贸易跨境合作,建设新型国际贸易中心。加快推进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完善配套服务和政策措施。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推动跨境支付便利化试点,创新寄递服务模式,完善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功能,重点发展跨境物流和海外仓。到2025年,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1500亿美元。

  加快对外贸易优化升级。做强一般贸易,鼓励加工贸易向产业链两端延伸。巩固发达国家市场,扩大新兴市场贸易规模,创新拓展国际市场模式。创新贸易通关制度,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积极发展外贸综合服务业务,推动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建设全球电子元器件集散中心,促进电子元器件国际贸易制度集成创新。健全贸易摩擦和纠纷快速协调应对机制,推进企业投资贸易合规体系建设,构建海外利益保护和风险防护体系。实施更加积极的进口贸易促进战略,建设服务全国、辐射东南亚的进口商品集散地,探索设立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分会场和举办“一带一路”进口博览会。抓住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中欧投资协议实施机遇,深化经贸往来合作。到2025年,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达5000亿美元。

  建设高水平双向投资枢纽。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外资企业国民待遇。鼓励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等重点发展领域,支持设立外资研发机构。优化境外投资管理,完善境外投资支持服务体系,引导企业创新境外投资方式,推动产品、服务、技术、品牌、标准全方位“走出去”。到2025年,实际利用外资累计达500亿美元。

  建设更加开放的自贸试验区。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扩区,探索全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围绕更高水平的投资贸易便利、跨境资金往来便利、人才进出自由便利以及有效监管下数据安全有序流动等,持续深化首创性、差别化改革。加大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开放型经济的风险压力测试力度,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机制和体系,探索新型安全开放的实施路径。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布局,逐步推广复制自贸试验区监管创新措施,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转型升级。

第三节 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深化国际经贸和产能合作。推动在沿线国家境外园区的产能合作项目提质发展,鼓励深圳制造优势与港澳国际经贸网络等优势相结合,支持企业联合新建或升级一批境外园区,推进中缅经济走廊、中越经贸合作区等建设。推进与巴布亚新几内亚点对点合作。深入推进第三方市场合作,重点培育东南亚、南亚、中东、非洲等目标市场。构建植根深圳、面向全球的国际经贸合作网络,鼓励金融机构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完善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政策。

  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鼓励企业开展智慧城市领域国际合作,参与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推进数字丝绸之路务实合作,加快空间信息走廊建设与应用。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重要港口合作,支持企业在重要港口建设“前港后城”。加强空中丝绸之路建设,支持企业参与沿线国家和地区机场投资运营。加强能源资源开发合作,鼓励企业参与沿线国家和地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深圳中欧班列铁路货运大通道,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中亚-东欧-西欧国际陆上物流新通道。

  强化人文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多边、双边机制,加强文化、旅游、教育、人才、科技、医疗等多领域人文交流。积极参与健康丝绸之路建设,为公共卫生治理贡献“深圳智慧”。做优做精“一带一路”国际音乐季等活动,开辟更多邮轮旅游线路。推进绿色丝绸之路建设,加强在应对气候变化、荒漠化防治等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深化智库交流合作,加强对沿线国家和地区投资环境、投资政策等全方位多层次研究。深入参与援外合作,推动与沿线国家和地区“民心相通”。

第四节 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培育壮大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实施扩大内需促进消费计划,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准入条件,提升文化、旅游、体育、健康、教育、养老、家政等领域消费品质。培育定制消费、智能消费、时尚消费等商业新模式,推动信息消费升级。推进零售业数字化,创新“线上引流+实体消费”等销售模式,发展网络直播、互动娱乐、体验消费。引进一批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培育1-2家新零售领头羊企业,建立新型平台经济生态体系。促进实物消费提档升级,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大力繁荣夜间经济,建设夜间经济示范街区。打造“鹏城八月欢乐游购”等系列购物活动品牌。到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25万亿元。

  提升消费基础设施水平。推进香蜜湖国际高端消费区、南山后海超级商业区、华强北商业区等商圈建设,高标准推进罗湖东门步行街改造提升,推动线下经营实体向场景化、体验式、互动性、综合型消费场所转型,打造世界级地标性商圈。完善商业网点布局体系,推动区域商业多元化、差异化发展。建设高端专业消费市场,引导国内外知名品牌设立全球性、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品牌首店,支持举办时尚秀和新品发布会,打造国内品牌“世界橱窗”。

  深度拓展国内消费市场。完善内外贸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衔接机制,推进产品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鼓励出口企业与国内商贸流通企业对接,推动出口产品转内销。推动商贸企业“触网上云”,搭建线上展馆、工厂直播平台。创新“设计+研发+服务”设计体系,推动黄金珠宝、服装、家具等传统优势产业时尚化、国际化发展。探索建设深圳国际珠宝玉石交易中心。发展时尚产业,建设品牌管理总部,提升大浪时尚小镇、光明“中国时间谷”、横岗眼镜产业集聚区、水贝黄金珠宝基地、笋岗艺术展览中心等基地影响力,打造国际时尚创意之都。

  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优化离境退税服务网点布局,试行“即买即退”。探索开展市内免税业务,探索建设国际免税城,推动免税经济发展,引导境外消费回流、吸引外来消费。营造诚实守信、服务制胜、放心便捷的消费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宣传,优化全市消费维权机制,提倡诚信消费,创建消费者满意城市。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扩大节假日消费。合理增加公共消费,有效带动私人消费。

 

第三篇 增强深圳在粤港澳大湾区中的核心引擎功能

   全面准确贯彻中央战略意图,落实“一国两制”基本方针,加强深港澳更紧密务实合作,融入和带动“一核一带一区”建设,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和综合承载力,不断增强深圳在粤港澳大湾区中的核心引擎功能。

第五章 携手共建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

  深化深港澳全方位合作,建设现代化都市圈,充分激发整体效应、集聚效应、协同效应、战略效应、辐射引领效应,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加快建设富有活力、竞争力的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

第一节 推进深港澳深度合作

  共建深港澳优质生活圈。深入实施“湾区通”工程,实行更加便利的通关模式,探索更多“一事三地”“一策三地”“一规三地”创新举措,促进人员、货物、车辆、资金、技术、信息等要素高效便捷流动,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加强与香港的交通规划衔接,加快东部过境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规划建设,推进港深西部快轨规划研究工作。创新完善港澳居民来深就学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进在深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享有市民待遇,高水平建设一批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推进具有港澳执业资格的专业人才经备案后按规定范围提供专业服务,进一步便利港澳人员跨境执业。加强与港澳政府部门、法定机构、商会协会等交流,构建多层级合作框架机制。

  高品质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建设。坚持依托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推动实施新时代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深化拓展“前海模式”。推动前海合作区扩区,实施新一轮前海总体发展规划,建设国际化城市新中心。研究推进与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推动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建设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深化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实验区建设。深入推进前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联动香港建设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国际法律服务中心,高标准建设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

  高标准建设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加强深圳园区与香港园区的规划衔接和发展联动,探索协同开发模式,高标准推进深圳园区建设运营。建立健全深港科技创新协同机制,共建国际一流的科研实验设施集群,共同引进国际顶尖研发型企业,设立联合研发中心。建立科研资金跨境使用管理模式,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科研物资管理机制,创新科研、法律、税收等管理制度。营造更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建设新兴产业标准规则示范区。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支持海外人才开展离岸研发、离岸创业。

  高水平规划建设深港口岸经济带。以深港口岸与邻近区域、过境地块为核心,协同建设集科技创新、高端制造、文旅消费、医疗教育等于一体的深港口岸经济带,打造深港合作新平台。推动深港口岸经济带罗湖先行区、沙头角深港国际旅游消费合作区等片区建设发展,构建空间统筹、结构优化、错位协同的口岸经济带发展格局。优化口岸功能布局,提升货物通关便捷程度,逐步实现深港跨境货运“东进东出、西进西出”。加快皇岗、沙头角等口岸重建,改造升级罗湖、文锦渡等口岸,推动前海、大鹏等设立新口岸,打造口岸综合改革示范城市。

第二节 建设现代化都市圈

  规划建设深圳都市圈。制定实施深圳都市圈发展规划,以深莞惠大都市区为主中心,以深汕特别合作区、汕尾都市区、河源都市区为副中心,形成中心引领、轴带支撑、圈层联动的发展格局。统筹推进都市圈基础设施建设,加密都市圈交通网络,与周边城市构建半小时交通圈。

  创新都市圈发展体制机制。按照深圳牵头、统分结合的原则,创新区域协同发展机制,协同东莞、惠州优化临深片区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布局,共同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电子信息等世界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推动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民生服务共建共享,促进教育、医疗、养老、环保等政策衔接。

第三节 增强“一核一带一区”主引擎作用

  强化广深“双城联动、比翼双飞”。协同打造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研究共建世界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全面深化在教育、医疗、文化、旅游、人才、就业、生态等领域的合作发展。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对广深双城联动的支撑。

  促进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加强与珠海、中山、江门等城市在轨道交通、产业园区、生态文明等方面的合作。加强与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联动发展,研究规划建设深圳-中山产业拓展走廊,创新产业园区共建、产业梯度转移、产业链协作机制,推进与珠江口西岸都市圈协同发展。

  积极对接沿海经济带和北部生态发展区。支持汕头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构建深圳-汕头深度协作机制,加强与汕潮揭都市圈、湛茂都市圈海洋经济协调发展,辐射带动汕尾等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支持广东北部生态发展区打造生态经济发展新标杆,全面加强与韶关、梅州、清远、河源、云浮等地生态型产业合作,广泛开展人文旅游交流。

第四节 扎实开展对口帮扶和合作交流

  全力做好对口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造全国支援帮扶的样板城市。做好东西部协作、援疆援藏和省内帮扶工作,加强产业协作和劳务协作,支持喀什(深圳)产业园,深圳与河源、汕尾共建产业园等对口帮扶地区产业园区建设。加大教育、医疗等领域帮扶力度,定期选派优秀教师、医生团队到被帮扶地区交流。建立健全社会参与机制,推进消费帮扶行动。

  积极融入国家区域发展大局。深化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协同,提高交通通达和市场对接效率。主动对接雄安新区建设、浦东开发开放、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强改革联动、互学互鉴。加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积极参与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拓展经济腹地。深化深哈合作,推进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开发建设。加强与粤闽浙沿海城市群合作,加强与台湾的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

第六章 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和综合承载力

  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统筹规划、建设、管理和生产、生活、生态等各个方面,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国土空间布局和支撑体系,强化城市承载力、吸引力、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探索高密度超大城市高品质发展路径。

第一节 形成开放弹性有机紧凑的城市发展格局

  实施“东进、西协、南联、北拓、中优”战略。提高“中优”程度,聚焦发展现代金融、科技创新、专业服务等核心功能,打造多功能融合的城市活力中心。加快“东进”步伐,以更大力度推动发展要素和城市服务功能东进,提升东部发展能级和引领带动作用。强化“西协”力度,优化西部向湾格局,带动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推进“南联”深度,深化深港协同发展,携手香港共同在大湾区建设中发挥极点带动作用。加大“北拓”强度,集聚科技创新、高端制造等发展要素,拓展深圳北部产业腹地和战略纵深。

  优化“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生态型”空间结构。实施点轴网络式联动、分区差异化发展的空间策略,构建“一核多心网络化”的城市空间体系。推动都市核心区扩容提质,将宝安区的新安、西乡街道,龙华区的民治、龙华街道,龙岗区的坂田、布吉、吉华、南湾街道等纳入都市核心区。构建位于城市外围区域的多个综合性或专业化市级服务中心,建设一批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交通便利的现代化新城,形成布局相对均衡、功能差异化分工协作的多中心空间格局。

  高标准推进重点区域开发建设。坚持高起点规划、前瞻性布局、匠心式打造,加快形成产业发展新空间、经济增长新动力源。创新重点区域开发模式,坚持基础先行、公共配套、共性开发、差异发展,实行更高的城市规划标准和建筑设计规则,打造一批充满魅力的国际化城市新客厅,建设各具特色、错位发展、品质卓越的国际化街区。加大对重点区域政策支持力度,优先布局重点产业项目和重大公共服务设施,加强综合交通网络覆盖。

  加快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创新完善合作区管理体制机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区域协调发展新路径,建设区域协调发展示范区。规划建设先进制造业集中承载区和深圳港东部拓展区,主动承接深圳乃至粤港澳大湾区临港产业转移和先进技术转化,建设国际一流的东部产业新城。高标准推进合作区规划建设,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同城化与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第二节 提升城市建设管理现代化水平

  高标准开展城市规划建设。制定和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容量管控和建筑规模约束引导城市减量化内涵式发展,持续优布局、强功能、拓空间、提品质。提升城市设计与建筑设计水平,加强城市天际线、第五立面、城市色彩等规划管控。营造小尺度、人性化、富有人情味的城市空间肌理,塑造丰富多变的街道景观。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和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实施“绿色建造”行动,推广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开展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创新“新城建”建设模式,推进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设,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实行差异化投资标准,推进项目建设和运营一体化衔接,打造公共建筑“百年工程”。鼓励开展城中村和旧工业区有机更新,有序推进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深入开展土地整备利益统筹。

  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健全完善城市治理法规体系,加强城市治理中的风险防控。优化城市管理职责分工,加强政策、标准、信息、业务衔接,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完善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整合综合执法资源,规范执法程序,推进快速处置、非现场执法等新型执法模式。严格占道施工管理,严控严管道路反复开挖。做好城中村、主次干道、枢纽站点等区域环境管理,加大对违法建筑、非法客运、无序设摊等专项整治力度,打造洁净有序的市容环境。

第三节 打造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

  打造高品质创新型国际航空枢纽。加快提升宝安机场集疏运能力,加强与惠州机场合作,迁建南头直升机场,规划建设深汕通用机场,打造“2+2”机场规划布局体系。加强国际航线、航班时刻和国际航权配置,打造面向亚太、连接欧美澳、衔接“一带一路”的航线网络。推动空域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大湾区机场群层面信息共享和协同管控,探索与大湾区其他城市共建大湾区联合管制中心。培育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基地航空公司。开展旅客全流程自助服务、行李全过程跟踪等数字化应用,打造体验最佳的国际航空枢纽。构建机场多式联运体系,发展冷链、贵重物品等更高附加值的物流业态,建设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快件集散中心。推动直升机跨境飞行、无人机综合运用等通用航空发展,加快建设临空经济区和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到2025年,机场旅客吞吐量超过70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达180万吨。

  打造全球贸易枢纽港。巩固提升世界级集装箱枢纽港地位,加快超大型集装箱码头和深水航道建设,拓展航线布局,发展国际中转和集拼业务,推进深港两地引航互认。构建以深圳港为核心的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体系,大力发展海铁联运、水水中转业务,推动组合港间通关一体化工作。构建集装箱近距离内陆港体系,开展平湖南内陆港建设试点和黎光内陆港规划研究,加快平盐铁路、平南铁路改造。拓展航运金融、海事保险、航运法务等高附加值航运服务,打造港口经济带。深化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改革,开拓保税燃料油供应市场,推动建成亚洲东部LNG加注中心。到2025年,集装箱吞吐量达到3300万标准箱。

  前瞻规划建设对外战略通道。优化通道结构,拓展通道功能,完善“南北终到、东西贯通、互联互通”综合运输网络布局,加快建设多向辐射的陆路运输大通道。向西构建功能清晰、结构合理的多元跨江通道体系,加快深中通道建设,开展伶仃洋通道建设研究论证,规划深圳至南宁高铁,打通深圳面向大西南的战略通道。向北加密与粤北地区联系,加快赣深高铁建设,形成联系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新通道。向东加强粤东及沿海地区连通,加快推进深汕第二高速、深圳至深汕合作区铁路建设,强化深圳与长三角之间的联系。推进机荷等高速公路立体复合改扩建及自由流收费体系建设。

  建设高密度网络化的轨道交通体系。推进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融合,构建快慢结合、多层次的轨道交通网络,打造轨道交通为骨干的综合交通体系。协同周边城市推进轨道一体化发展,有序推进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深化轨道交通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创新“枢纽+社区+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建设一批开放式、立体化综合客运枢纽。

  提高城市交通综合服务水平。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强主动性交通需求调控,完善小汽车增量调控政策,推动由持续加大交通供给向提高交通运行效率转变。开展学校、医院、机场等重点拥堵片区综合整治,完善交通拥堵治理快速反应机制。加强路内停车管理,推动停车位错时共享,创新立体停车场建设模式。开展城市关键道路智能化改造,推动交通设施及运载工具智能化升级,打造国内领先的综合性智能交通创新示范基地。开通或加密大湾区城市水上线路,构建方便快捷的水上客运网络。推进轨道-公交-慢行三网融合发展,提升多网换乘“无感化”水平。推进公交分类管理改革,优化路侧公交专用道,提高公交运行速度和服务水平。优化慢行片区步行设施、自行车网络和风雨连廊系统,加强共享单车管理,提升慢行出行品质。到2025年,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达81%。

第四节 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提升海洋经济发展能级。创新发展海洋金融,筹建国际海洋开发银行。大力发展海洋生物医药、海洋电子信息等海洋新兴产业,促进融合型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海工装备产业智能化和高端化发展,建设智能海洋工程制造业创新中心。服务国家南海开发战略,提升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推进南海油气资源开发综合保障基地建设。发展深海网箱养殖,建设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国际金枪鱼交易中心、全球海产品采购及冷链交易中心。高质量举办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打造“中国海洋第一展”。

  增强海洋科技创新能力。高标准规划建设国家深海科考中心,布局一批海洋领域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等重大平台,建设海上试验场。制定海洋人才引进专项政策,建设全球海洋智库。规划建设海城协调、产城融合的“盐田-大鹏-深汕”和“蛇口-前海-海洋新城-光明”东西部海洋科技创新走廊,谋划建设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区。

  建设高品质滨海亲水空间。坚持陆海统筹、科学用海、亲海近海、城海互动,打造海城交融的西部创新活力湾区、中部都市亲海休闲活力区、东部山海生态度假区,构建世界级绿色活力海岸带。规范海域使用秩序,拓展亲水空间,贯通由公共岸线、滨海公园、文化设施等有机组成的滨海公共空间,构建优美连续的滨海慢行系统。推进蛇口渔港升级改造,建设深圳海洋博物馆、红树林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打造海洋地标性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