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度深圳市交通建设工程BIM技术创新应用示范项目征集与认定活动的通知
2023-12-04 14:48
来源:深圳BIM促进会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工作,加大BIM技术在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应用推广力度,鼓励各参建单位创先争优,在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指导下,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产业创新发展促进会(以下简称“深圳BIM促进会”)、深圳市城市交通协会联合举办2023年度深圳市交通建设工程BIM技术创新应用示范项目征集与认定活动(以下简称“示范项目活动”),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自愿申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二)主办单位
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产业创新发展促进会
深圳市城市交通协会
二、活动安排
1. 活动报名:2023年12月14日之前,下载并填写示范项目申请表(附件1),与营业执照一并加盖公章后彩色扫描,将上述扫描件和申请表word版发送至活动组委会邮箱(zhangsy@szmedi.com.cn),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BIM示范报名”。报名资料齐全方可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各参评单位、参评人员及参评作品名称等信息均不得更改。
2.参评成果提交截止日期:2023年12月29日
3.成果认定:2024年1月~2024年2月
4.认定结果公示:2024年4月
5.认定成果公布及交流:2024年4月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征集对象
(一)征集主体
征集主体应为参与深圳市交通建设工程(轨道交通除外)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或运维的单位。除建设单位外,各参建单位不得采用联合申报。
(二)征集成果
申报成果应为深圳市拟建、在建或已建的交通建设工程(轨道交通除外)的BIM技术应用成果。
四、征集规则
(一)成果分组
征集成果分为规划BIM应用组、勘察BIM应用组、设计BIM应用组、施工BIM应用组和运维BIM应用组五组。
(1)规划BIM应用组:基于BIM技术开展规划方案分析、比选与制定,达到提高规划编制效率,增强规划成果科学性、可实施性等目的。成果应展示完整的BIM技术实施路径,突出BIM技术应用对规划效益的实际优化提升。
(2)勘察BIM应用组:基于BIM技术,在满足相关交付标准的基础上,整合勘察、测绘等作业资料,实现地质模型三维展示、地质分析、剖切出图、填挖方计算等应用,达到优化传统勘察流程、解决难点问题、探索勘察内外业基于BIM的一体化管理等目的。成果应展示完整的BIM技术实施路径,突出BIM技术应用对工程勘察效益的实际优化提升。
(3)设计BIM应用组:基于BIM技术,在满足相关交付标准的基础上,开展正向设计与创新应用,实现三维设计出图、概预算文件编制或直接生成相关报告、设计方案优化等应用。成果应明确不同专业的协同工作流程,固定各专业样板文件设置,展示对既有软件解决方案进行研究与思考,从设计效率角度总结软件工具的优化需求(如实现BIM软件二次开发)。此外,成果应展示完整的BIM技术实施路径,突出BIM技术应用对设计效益的实际优化提升。
(4)施工BIM应用组:基于BIM技术,在满足相关应用标准的基础上,实现提升施工项目质量效益、进度效益、经济效益、安全水平等目的。成果应展示完整的BIM技术实施路径,突出BIM技术应用对施工效益的实际优化提升。
(5)运维BIM应用组:基于融合BIM技术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展运维管理,突出BIM技术应用对提升运维管理的便捷性、精准性、时效性等效果。应展示完整的BIM技术实施路径,突出BIM技术应用对运维管理效益的实际优化提升。
(二)认定方式
本次活动采用“组织机构初选+专家评议认定”的组织形式,按如下流程,遴选及认定每组项目:
1.根据成果征集情况,组织机构基于认定细则(附件2)进行初步遴选,拟从规划BIM应用组、勘察BIM应用组、运维BIM应用组分别选取最多4个项目,拟从设计BIM应用组、施工BIM应用组分别选取最多6个项目;
2.组织机构组织召开评议认定会。通过初选的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报、展示与答辩(汇报20分钟,答辩5~10分钟);评议认定专家基于认定细则(附件2),对申报项目逐项评议,提出认定拟当选清单;
3.组织机构依次公示、公布评议认定结果。
(三)名额设置
规划BIM应用组、勘察BIM应用组、运维BIM应用组分别最多认定当选2项,设计BIM应用组、施工BIM应用组分别最多认定当选3项。
授予当选项目为2023度深圳市交通建设工程BIM技术创新应用示范项目并颁发证书。
五、相关要求
(一)成果材料要求
A.盖章纸质版成果申报表(附件1);
B.word版成果申报表(附件1)、PDF电子版盖章成果申报表(附件1)、参评成果的BIM模型原始文件、成果汇报PPT(视频文件可单独存储)各1份,存储至同一U盘,该U盘资料放置要求如下:
(1)一级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参评单位全称+作品全称,里面存放三个二级文件夹;
(2)二级文件夹1:文件夹命名为成果申报表,里面存放word版、盖章扫描件申报表各一份,文件命名为XX(参评项目全称)项目申报表+申报单位全称;
(3)二级文件夹2:文件夹命名为XX(参评项目全称)项目模型,里面存放体现项目BIM应用价值、深度具有代表性的模型文件或对应的交互系统文件;
(4)二级文件夹3:文件夹命名为XX(参评项目全称)汇报材料,存放汇报PPT,PPT文件名称应为XX(参评项目全称)项目汇报材料+申报单位全称,如有视频,则视频文件以MP4格式单独存放。
(二)成果材料提交
申报单位参照附件2准备申报材料,并将申报材料(即上述纸质版A和U盘B)以快递或现场送交的方式,一并提交至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产业创新发展促进会会长单位代收(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3007号市政设计大厦主楼222室,联系人:郑工150 1358 6435)。
六、申报须知
(一)申报单位应承诺申报成果的真实性、原创性,不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
(二)申报成果若存在弄虚作假,将立即取消该申报单位及其所有成果的参评资格;申报成果若存在侵权,将立即取消申报单位及其所有成果的参评资格,且侵权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存在弄虚作假及侵权现象的申报单位,将被列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不诚实守信参建单位名单。
(三)已获得过往届“示范项目”的项目可根据实际应用申请其他阶段认定,重复申报同一阶段将不予受理;已获得过往届“优秀项目”的项目可以继续申报,不受限制。
(四)任何涉密成果不可申报。
(五)本活动项目均为自主自愿申报。
七、信息发布
组织机构在主办单位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产业创新发展促进会官网(www.szbim.com)和公众号“深圳BIM促进会”、深圳市城市交通协会官网(www.szuta.org)和公众号“深圳市城市交通协会”发布相关信息。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于本次活动持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向组织机构指定邮箱szbim_vip@163.com,实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83 1252 7775
邮箱:zhangsy@szmedi.com.cn
九、其他事宜
1.本活动不收取申报单位任何费用。
2.申报资料原则上不予退还,请申报单位自行留存及备份。
特此通知。
附件:
3.关于举办2023年度深圳市交通建设工程BIM技术创新应用示范项目征集与认定活动的通知(盖章版)
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产业创新发展促进会
深圳市城市交通协会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