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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BIM促进会举办2023年度职称申报首次宣讲会

2024-01-29 15:53

来源:深圳BIM促进会

    为做好2023年度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化专业职称评审工作(2024年3月15日截止受理申报材料),助力专业技术人员熟悉职称政策规定和申报要求,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总体部署和指导下,深圳BIM促进会作为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化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于2024年1月19日,结合本会第28期深圳BIM月月谭活动,圆满举办2023年度BIM职称申报首次线上宣讲会。

    本会秘书长李良胜教高作为宣讲人,首先简介《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深圳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23〕47号)和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化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化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基本要求,强调申报人务必通读并掌握《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33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的主要内容。

    随后,李秘书长针对BIM职称常见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典型问题答案包括“企业总部在深圳而本人工作在外地的申报人或与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务关系的申报人,均可申报BIM职称”“工程系列非BIM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选择晋升申报、也可以选择平级申报BIM专业职称”“既有最高职称与所申报BIM职称为同一层级的申报人不得勾选普通申报而应勾选转系列(专业)申报”“列于规定名录的国家或国际职业资格人员通常视为已取得相应职称,但其中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尚须满足某些前提条件”等。

    最后,李秘书长再次强调申报人要确保职称申报资料真实性和时效性,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严重缺失的申报人将予以“一票否决”,并可计入个人诚信记录;提醒申报人完成系统填报主要工作后,务必认真填写《2023年度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化专业职称自评符合条件情况审核表》并由所在单位经办人审核、签名确认;也提请所有关注或申报2023年度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化专业职称评审的人员,及时加入“2023年度深圳BIM职称交流群(群号为606242615)”,或直接联系本会秘书处李思琪(手机号17512092665),或登陆www.szbim.com 查阅职称评审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