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深圳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系统功能优化上线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4-04-07 09:09
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勘察设计质量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含勘察、设计文件)上传效率,强化图纸版本管理,我局组织对深圳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于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正式上线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勘察文件上传要求
(一)勘察开工告知。勘察单位在确定勘察作业时间后,至少在正式开工前两日,登录管理系统(网址:https://zjj.sz.gov.cn/kcsgtsc)进行开工告知,录入勘探点位坐标、项目负责人和现场作业人员信息,并于勘察作业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勘察文件并上传至管理系统。
(二)勘察文件上传。勘察文件上传至管理系统时,应录入钻孔孔口高程、勘探深度和钻孔分类,并上传钻孔柱状图及钻孔模型等资料。
二、设计文件上传要求
(一)上传文件格式
1.二维图纸上传。对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后应当将签章齐全的全套PDF格式设计文件上传至管理系统。其中,居住建筑主体工程还需上传经加密的VAD格式文件。设计单位从管理系统下载安装加密插件,对DWG格式设计文件进行加密生成VAD格式文件。
2.BIM模型上传。所有新建(立项、核准备案)工程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在BIM模型创建完成后,通过管理系统提交BIM模型。
(二)上传文件要求
1.设计文件内容应与施工许可范围一致。
2.应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和设计深度要求。
3.设计文件应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人员签字以及注册人员签章。
4.每份PDF文件仅允许包含有一张施工图纸,文件名称应按照图号+图名(例如:“SW-G0002结构设计说明”)方式进行命名,且应与图纸目录、图签栏的图号图名一致。
5.居住建筑主体工程VAD格式文件应与PDF格式文件版本和内容一致。
6.超限高层建筑需要录入超限批复文号,并在“其它文件上传”模块上传超限相关文件。
(三)变更和整改文件上传
1.变更文件上传。设计文件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内容施工前将变更图纸(含变更后的BIM模型)上传至管理系统;变更内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当标注为重大设计变更。
2.整改文件上传。按照住房建设部门监督抽查意见需进行整改的项目,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在整改内容施工前将整改图纸(含整改后的BIM模型)上传至管理系统。
三、培训安排
(略)
四、其他
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如需技术服务与支持,或有使用意见及建议,可通过联系电话反馈至相关技术支持单位,联系电话:0755-83882112。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