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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BIM促进会举办2023年度职称申报第二场宣讲会

2024-02-29 09:10

来源:深圳BIM促进会

    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化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助力专业技术人员熟悉职称政策规定和申报要求,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体部署和统筹指导下,深圳BIM促进会(本会)作为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化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于2024年2月27日,结合本会第29期深圳BIM月月谭活动,圆满举办2023年度BIM职称申报第二场线上宣讲会。

    继第一期侧重为职称申报政策解读和疑难解析,本次宣讲会本会秘书长李良胜教高则从职称概述、申报类型、申报条件、系统填报、评中评后五大方面进行系统化讲解。

    李秘书长首先结合《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等主要文件,介绍“BIM职称级别最高为正高级”“工程系列职称人员(或注册人员)均可平行或晋升申报BIM职称”“申报中级职称人员须进行建模测试”等要点,简述申报底线条件和基本流程。

    之后,李秘书长对职称申报重点部分展开详细解读,包括申报类型中“初次考核认定”“省外职称人员申报”“转系列(专业)申报”,尤其是转系列(专业)申报的资历和业绩时间如何起算、计算机及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与本专业职称如何对应;申报条件中作为业绩成果的奖项,可分为科技类、工程类、产品类奖项,但均应由政府部门或其认可的本行业社会组织(或社会力量)评定颁发;未被“三网”收录的论文均须接受鉴定;鉴于电子连续性刊物论文质量普遍不高,不建议提交此类论文作为职称申报学术成果。

    随后,李秘书长强调应注意区分个人在系统填写信息和上传资料要求之不同,也简要介绍用人单位资料审核要求和评审前后有关事项须知,同时也提醒各申报人务必认真填写《建筑信息模型化专业自评符合条件情况审核表》(新增表格)并由所在单位经办人审核、签字。

    最后,李秘书长再次重申职称申报有关纪律,要求申报人确保职称申报资料真实性和时效性,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严重缺失的申报人将予以“一票否决”,并可计入个人诚信记录。宣讲会临近结束,李秘书长提请申报人密切关注申报关键时间节点,及时加入“2023年度深圳BIM职称交流群(群号为606242615)”,或直接联系本会秘书处李思琪(手机号17512092665),或登陆www.szbim.com 查阅职称评审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