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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政府印发可爱宿迁城市建设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通知

2024-04-24 09:43

来源:宿迁市人民政府

可爱宿迁”城市建设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美丽江苏建设工作部署,统筹推进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行动,促进城市发展向功能完善、品质提高、内涵提升转变,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经研究,决定实施“可爱宿迁”城市建设管理三年行动。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抢抓省委、省政府赋予宿迁建设“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的重大机遇,把握“江苏生态大公园”发展定位,紧扣水美城市、宜居城市、中国酒都、旅游名城、电商名城“五个城市”建设,以“可爱宿迁”建设为引领,立足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市创建,统筹推进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行动,加快完善功能、塑造特色、优化环境、传承文化,精绣“可爱城市”之形,培育“可爱城市”之魂,一步步把“可爱城市”愿景变为“现实图景”,持续擦亮“项王故里、中国酒都、水润之城”三张名片,努力让城市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的生活空间,为“强富美高”新宿迁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以人为本。始终围绕人的需求,重视人的感受,以满足人民群众对追求高品质的城市生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问题和需求导向,加强城市功能配套,解决焦点难点问题,努力让群众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2. 坚持规划先行。充分发挥规划在城市建设管理中的引领作用,不断创新规划理念,更加注重细节设计,更加注重时尚创意,更加注重拓展延伸,努力以高水平的规划设计,彰显“可爱宿迁”城市建设管理的高品位。

       3. 坚持示范引领。按照典型引路、整体推进的思路,聚焦群众关切诉求最集中、提升城市治理最迫切的领域,先行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可爱示范”样板工程,并逐步向面上推开,确保可爱城市建设行动高水平、高质量实施。

       4.坚持市县联动。树立市县“一盘棋”思想,坚持市区和三县统一标准、同步实施,按照“项目化实施、集成化治理”的思路,全面构建“市县联动、互补融合、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促进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同步提升。

       5. 坚持共建共享。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通过加强宣传引导、畅通监督渠道等各种方式,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积极性,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真正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围绕可爱城市的丰富内涵和外延,此次三年行动以“六个维度”目标为追求,即让城市更有品质、更有内涵、更有温度、更有韧性、更有特色、更有活力;以“五类”示范单元建设为引领,即“可爱街区”“可爱小区”“可爱庭院”“可爱游园”“可爱镇区”;以开展“十大行动”为支撑,即环境卫生提标、城市容貌提品、城市秩序优化、生态环境改善、城市魅力营建、基础设施增能、安全保障提升、宜居示范建设、城市文明涵养和智慧治理升级行动,总体上可概括为“6510”工程。从2024年起,利用3年左右时间,坚持规划引领、项目支撑、集成治理,用绣花般的功夫、现代化的手段、系统性的思维、可持续的理念,通过由表及里的塑造、点面结合的打造,进一步彰显城市可爱的面貌和灵魂,真正让人民群众心生向往、乐居其中。

       ——让城市更有品质。着眼于城市面貌品质让人感之可爱,从细微处着眼、点滴处入手,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提标、城市容貌提品、城市秩序优化、生态环境改善等行动,不断提升环卫保洁、垃圾收处、街景更新、秩序管控、大气治理等精细化水平,塑造更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清新舒朗的城市形象。

       ——让城市更有内涵。着眼于城市内涵底蕴让人感之可爱,深入开展城市文明涵养、智慧治理升级等行动,持续深化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切实完善信用监管体系,进一步优化“一网统管”建设运行,不断提高城市文明指数和现代化治理水平。

       ——让城市更有温度。着眼于城市人文温度让人感之可爱,从群众关切和需求出发,深入开展宜居示范建设行动,接续推进宜居示范居住区建设,加快打造“15分钟生活圈”,通过贴心的设施和服务让群众感受到城市的善意和关怀。

       ——让城市更有韧性。着眼于城市安全韧性让人感之可爱,深入开展基础设施增能、安全保障提升等行动,不断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承载力和应急保障水平,健全完善治安防控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打造群众生活舒心、安心的韧性城市。

       ——让城市更有特色。着眼于城市个性特质让人感之可爱,致力把红色文化、西楚文化、运河文化等注入城市肌理、融入城市血脉,深入开展城市魅力营建行动,接续打造一批城市绿道、景观河道、口袋公园、特色街巷、节点美化等项目,不断增强城市水的灵动、文的气蕴、酒的风味、绿的底色。

       ——让城市更有活力。着眼于城市朝气活力让人感之可爱,从增加城市烟火气入手,积极培育一批特色街区、活力街巷和夜经济项目,助力建设更具支撑力的“吃住行游购娱”链条,让城市更接地气、更具人气。

     (二)具体目标。以实施“6510”工程为统揽,通过每年科学编排实施100个重点项目,不断涵养城市“硬件”与“软件”“气质”与“品质”,集聚提升可爱城市魅力与活力,全力唱响可爱城市品牌。

       ——到2024年底,完成“十大行动”项目100个;打造“五类”示范单元项目100个,其中,“可爱街区”、“可爱小区”、“可爱庭院”各20个,“可爱游园”30个、“可爱镇区”10个,“六个维度”目标初步彰显。

       ——到2025年底,在2024年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拓展,通过持续实施一批重点项目、打造一批示范单元,城市人居环境全面优化、功能配套更加完备、内涵品质显著增强、个性特色愈发彰显、城市活力集聚迸发、文明底蕴更为深厚,城市治理现代化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

       ——到2026年底,通过接续完善提升、特色塑造、长效治理,形成“富有时代特征、独具宿迁特色、成为江苏典范、领先全国水平”的中等城市治理现代化“宿迁模式”,“更有品质、更有内涵、更有温度、更有韧性、更有特色、更有活力”的可爱宿迁形象全面彰显,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环境卫生提标行动

      1. 推动升级新型环卫保洁体系。围绕环卫“市场化、一体化、专业化、现代化”发展目标,深入推进城市“清洁行动”,完善清扫保洁作业标准,组织评选“精品保洁路段”50条,确保城市道路、人行道、隔离墩等干净整洁,不断提升精细化作业水平;及时更新环卫作业设备,配备充足环卫作业机械,积极推广使用清扫保洁新技术、新设备、新机械,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率≥98%,背街小巷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0%;持续优化城市环卫作业车辆结构,国III以下柴油车辆全面淘汰,年度新增或更新的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15%。(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2. 巩固扩大环卫设施运行效能。大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实施生活垃圾转运站大型化、智能化、综合型、环保型改造,提升城乡生活垃圾转运和处理能力;积极完善生活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终端,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能力适度超前、运行规范,达到清运量的1.1倍,市区新增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500吨;全面优化、提升生活垃圾应急填埋保障能力,规范做好已满库区封堆和生态修复;配套完善飞灰、渗滤液等处理设施,确保能力充足、达标排放、符合环保要求;积极推进协同处置设施建设,推动厨余垃圾、建筑垃圾实现协同规范处置、资源化利用。充分利用关停的转运站、城市快速路网改造配置环卫停车场;采取“场站改造、公厕配套、选址新建”等措施,积极配套完善环卫工人休息场所,市区新增环卫工人休息场所30个。逐步配套完善新能源环卫车辆充电桩。(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国资委、市水务集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3. 接续引领垃圾分类新时尚。编制并实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规划,实现垃圾分类收运处体系及管理体系规范化运转;深入推进全市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建设工程,完成全市255个达标小区创建任务,四分类小区覆盖率达100%;建立健全可回收物回收分拣体系,探索建立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补偿机制,完成全市30个“两网融合”站点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8%;建立健全厨余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体系,配齐、配足厨余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建立分类、密闭运输系统,完成光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三期工程暨厨余垃圾日处理150吨项目、泗洪县厨余垃圾日处理100吨项目,厨余垃圾分出率≥20%;建立完善园林绿化垃圾分类处置的收储运处体系,园林绿化垃圾综合利用率≥70%;有效落实限塑减塑、限制过度包装、限制一次性用品、制止餐饮浪费等源头减量措施。(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4. 持续提升城市公厕服务水平。持续深化“厕所革命”,深入推进城市公厕便民工程,确保城市公厕数量充足、布局合理、指引清晰,实行免费开放,建成区公厕密度≥4.5座/平方公里。积极推行“厕所开放联盟”,组织、引导社会厕所对外开放,有效补充城市公厕公共服务供给;严格落实《宿迁市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厕管理长效机制。城市建成区公厕二类以上标准占比≥90%,第三卫生间配建率≥90%。(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5. 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机制。健全完善建设工地扬尘治理监管体系,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相关主管部门联网;港口、码头堆场、未开发城市裸地以及废旧厂区、物流园、大型停车场等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二)开展城市容貌提品行动

       6. 更新提升街景容貌。规范提升街容街貌,确保整洁有序,无杆线私拉乱接、车辆乱停乱放、私自占用车位等现象;重点区域沿街主要商业和公共建筑、标志性建(构)筑物实施美化亮化,打造连续、优美的街道界面;建立健全历史文化遗产维护更新机制,确保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历史建筑等保护情况良好,街巷更新体现地域文化、民俗风情和地方特色。(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旅集团、市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市通信行业协会、强弱电管线单位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7. 整饬提升建筑外观。落实《宿迁市沿街建筑立面管理导则》,对建筑物外立面脱落、破损、脏污、老化等问题,采取粉饰、清洗等方式进行全面出新,定期维护清洗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各类新改扩建的建(构)筑物和设施严格执行详细规划相关要求,确保造型、色彩、装饰以及附属设施等美观,与周边环境相协调。(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8. 做优完善园林绿化。科学规划、织补拓展公园绿地,形成大、中、小布局合理、类型丰富的公园体系,到2026年底,建成投用酿酒花园、福星公园等15个“口袋公园”,城市公园绿化活动场地10分钟服务半径覆盖率≥90%;持续推进“公园+”建设,不断拓展“公园+惠民服务”“公园+运动健身”“公园+文化艺术”等多元复合功能,塑造品质化、品牌化公园体系;积极倡导立体绿化,重点推进实施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市政交通立体绿化,进一步提高城市景观绿化的多样性,营造更加舒适怡人的公共空间;加强园林绿化管护,探索建立地块轮换制养护、绿地市场化管理等机制,不断提升公园绿地养护管理水平,确保养护质量达到相应等级标准要求,城市绿地、树木得到有效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体育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9. 提升农贸市场环境。按照“农+超”等模式,推进老旧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提升,做到经营分区合理、功能设施完备,全面改善提升群众“菜篮子”购物条件;健全并落实环境卫生、容貌秩序、经营管理、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等管理制度,确保内部环境设施完好、运行有序。加强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确保周边环境整洁有序,无市场外溢、乱设摊点等现象,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设置合理、停放有序。(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10. 提升广告招牌品位。加强城市重要节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控制与引导措施,推动彰显城市特色;结合城市更新,围绕重要广场、快速路重要节点、行政办公和商业集中区等,打造培育一批广告招牌特色街区,促进城市容貌品质提升;加强动态巡查检查,及时清理整治未经许可(备案)、超期设置、违规设置、存在安全隐患以及其他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各类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功能完好、无安全隐患,其中,大型户外广告第三方安全检测率达100%。(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三)开展城市秩序优化行动

       11. 持续引导有序经营。疏堵结合严控占道经营,提升城市街区、街巷市容秩序。加强流动摊点疏导管理,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便民利民、规范管理”的原则,有序设立临时经营疏导点,明确经营时间、经营范围、环境卫生标准和管理责任人,保持卫生整洁、秩序良好,促进市容和繁荣共赢;加强店外店管控,综合运用网格管理、信用监管、行政处罚等措施,严控店外洗车、店外修车、出店经营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12. 持续营造清朗空间。加强违法建设治理,建立健全违法建设认定、联防共治、多维防控、台账和销号及督查考评等制度,进一步完善违法建设查处和防控机制,实现违建零增长;规范各类凌乱杆线,有序推进架空线入地和“多杆合一”“多箱并集”建设改造,重点区域架空线能入尽入,沿街杆、箱实现减量化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供电公司、市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市通信行业协会、强弱电管线单位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13. 持续优化停车秩序。坚持“量需供给”和“无序清零”同步推进,持续完善停车设施,动态开展执法监管,常态维护良好停车秩序。深入实施停车便利化工程,保持停车供需比例动态领先全省水平,到2026年底,市区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0000个,沭阳、泗阳、泗洪三县城区分别新增公共停车泊位6000个;进一步提升停车设施管理水平,停车标识标线动态维护出新,无障碍停车位设置符合规定并使用规范;进一步完善停车政策制度体系,形成建设、管理、使用闭环式制度规范,并严格执行法规制度,杜绝违法建设、乱收费等行为;全面提高智慧化停车水平,新技术、新工艺在停车领域全面运用,公共停车设施联网运行比例>40%。(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产业集团、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14. 持续提升交通秩序。持续实施城市道路畅通工程,不断优化区域、路段、路口等交通组织,确保城市交通标识标线设置科学规范,城市主干路、次干路交叉口的科学渠化率≥95%;常态化严管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秩序,城市道路交叉口机动车交通守法率≥99%,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守法率≥90%。(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四)开展生态环境改善行动

       15. 持续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统筹推进碳排放达峰行动和大气污染专项治理,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紧盯碳排放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协同有序实施产业低碳工程、能源低碳工程、生活低碳工程、生态降碳工程等,确保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幅达到省级考核目标要求;突出涉气面源污染治理,常态化加强道路精细化保洁、扬尘污染治理管控、车辆尾气专项治理以及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等,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和PM2.5浓度达到省级考核目标要求。(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16. 持续推动水环境治理提升。坚持水污染治理和水环境生态保护同步推进,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按照“查、测、溯、治”要求,以洪泽湖、骆马湖以及大运河等为重点,加大截污治污力度,常态保持优良水体水质;全面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切实夯实“河长制”等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水体不返黑返臭,实现长制久清,国省考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90%;持续开展河湖水生态修复工程,打造一批生态幸福河湖现实样板,恢复水生态原真性和完整性。(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17. 系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严格落实《宿迁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责任明晰、高效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加快推进《宿迁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落地实施,为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提供有力法律支撑。稳步推进工、农业绿色生产以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逐步实现城市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18. 严格治理管控城市噪声污染。深入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科学划分调整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和噪声敏感区,进一步细化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切实加强源头管控,严把涉及噪声的企业项目环评审批等关口,推动科学合理设置噪声治理设施。切实加强执法监管,针对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等各类噪声污染,建立健全问题快速发现、快速监测、快速查处的闭环管理机制,确保城市建成区噪声达标率≥85%。(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19. 深化餐饮油烟污染长效防治。完善并落实证照审批联合会审、餐饮油烟在线监管、净化设施定期维保、重点部门联勤共管、油烟治理持续投入等机制,确保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安装运行率≥95%,国、省控站点3公里范围内双“100%”要求有效落实,推动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水平持续提升。(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20. 推动完善生活粪便收处体系。大力推进市区生活粪便规范化、无害化处置,进一步提高生活粪便的收处率;加快建设市区生活粪便统一收集、统一清运、统一处置的“三统一”收处体系,各区环卫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收运制度和考核标准,进一步规范收运流程;扩大生活粪便收运覆盖面,积极收集公厕、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等化粪池生活粪便,破解居民小区、单位等化粪池满溢、粪便不集中无害化处理问题。(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五)开展城市魅力营建行动

       21. 打造精品乐享园林。建设精致园林景观,通过植物配置、景观小品、设施器械、彩绘涂鸦、艺术装置等进行空间微更新,融合生态景观、运动健身、便民服务等多种功能,形成高颜值、艺术化、功能丰富的精品游园;建设缤纷林荫系统,对城市道路、公园、广场、健身步道、停车场等公共空间实施林荫化改造提升。打造彩色城市景观,形成“三季有花、四季常绿”的覆盖“道路—住区—街区”的城市绿化环境。(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体育局、市城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22. 塑造特色滨水空间。充分运用城市河道、湖塘,积极推进滨水空间特色风貌塑造,重点塑造“一湾两河四岸”水韵风光带,推进西民便河、清水河、马陵河等水系功能提升及强化周边居住、商业、文化设施与滨水空间连接,打造大运河文化标识,做到各类设施布局合理、功能匹配、风貌协调、景观优美、安全舒适和绿色生态等,形成可漫步、可驻留、可阅读、有温度的魅力水岸空间。(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23. 培育活力街区夜市。培育夜间经济,结合流动摊贩疏导管理,因地制宜推进小餐饮排档、小商品夜市、小休闲空间等规划设置,让市民群众吃更丰富、买更方便、玩更有趣;培育特色街区,因地制宜推进街景风貌、经营业态、文化内涵挖掘等规划设计和实施,促进城市品位提升和经济繁荣,各县区每年建成1至2条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特色街区;培育活力街巷,推进一批城市老街巷主题特色化改造及微治理,对文曲巷、彤华巷等已初步完成空间改造的特色街巷,进一步加强业态引入和运营管理,提升街巷活力。(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24. 提升城市美化水平。加强城市建筑色彩规划和管控,确保总体基调协调统一;加强街景提档升级,坚持“一街一景、一路一品”,高标准完成街道街景综合提升任务,完善街景管控和更新机制,常态保持良好的街容街貌;加强城市出入口特色化打造,突出西楚文化、酒文化和水文化,高标准提升重要城市出入口风貌,营造“眼前一亮”的入城第一感受。(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城管局、市交通产业集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六)开展基础设施增能行动

       25. 优化城市道路路网。持续实施城市道路畅通工程,打通城市道路断点堵点,提升道路网络通达度,适当加密外围片区次、支路网,路网密度≥8km/km²,面积率≥15%。逐步完善街巷微循环系统和城市慢行交通系统,主次干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连续设置率100%,城市道路网与公路网实现有效衔接。完善并落实动态管护机制,做到各类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维护处置到位。(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市交通产业集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26. 提升地下管网管护水平。开展地下管线排查,按计划完成更新改造,建立雨污水等管网工程可追溯的质量管控体系;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纳入监管的地下管廊保持完好;建立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监测系统,为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提供监测预警、数据分析、辅助决策等服务和保障。(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27. 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持续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深入开展“三消除”“三整治”“三提升”行动,加强污水管网检测修复,高质量推进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逐步消除雨污水溢流污染。推进新一轮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全面提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到2026年底,建成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比例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28. 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完善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加快改造易造成积水内涝问题的雨污水管网,修复破损和功能失效的排水防涝设施,完善城市防洪圈,畅通排涝通道,提高城市涝水外排能力;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打造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推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各类改建、扩建项目均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结合老旧小区、公共建筑、公园绿地、道路等改造提升,因地制宜、因地就势布置海绵设施。到2026年底,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的建成区面积比例≥60%。(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29. 规范城市家具设置。围绕“功能、尺度、风格、色彩、造型、材料”等设置核心要素,系统推进各类“城市家具”整治提升,做到功能完善、布局合理、安全美观。持续推进城市照明设施管理维护,确保功能照明设施完好率≥95%;持续规范完善市政箱柜、休闲座椅、公交候车亭以及路名牌、步行导向牌、树池树篦、交通护栏等服务设施,确保设置规范、功能完好、整洁美观。(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产业集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30. 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快编制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围绕住区、交通出行、公共服务、休闲空间等系统化推进无障碍通道规范建设,确保具有良好的系统性和衔接性。特别是主要道路、商业区、大型居住区出入口、人行横道、公交车站台等,按标准设置盲道。人流密集处人行横道信号灯设置过街提示声响装置,切实发挥无障碍设施功效。建立完善无障碍设施管养维机制,做到责任明确、制度完善,纳入网格化管理和常态化巡查内容,常态保持设施完好、连续畅通。(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七)开展安全保障提升行动

       31. 提升本质安全能力。紧盯危险化学品、木材加工、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开展减灾、防灾科普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开展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效杜绝或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或持平。(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科协、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32. 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宿迁。加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不断健全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社会面、重点单位及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大力推进“平安前哨”工程,坚决防范和严厉打击网络诈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全力争创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市民安全感保持在90%以上。(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八)开展宜居示范建设行动

       33. 优化居民住区环境。积极推进宜居示范居住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实施小区内部和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发挥示范作用,各地每年创建“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2-3个。深入落实《宿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构建完善“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社区)+物业服务单位+业委会”四方联动以及综合执法进小区等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精细管理水平,实现物业管理服务全覆盖,其中专业化、市场化物业管理服务比例≥70%。(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34. 提升便民服务供给。加快建设“15分钟生活圈”,着力解决便民设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便民生活圈商业网点科学布局,使便民服务供给与居民需求匹配、融合发展。推进公厕、菜市场、便利店、蔬菜水果超市以及体育锻炼、文化娱乐等便民设施建设,让市民生活服务更便捷、更贴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九)开展城市文明涵养行动

       35. 深化文明长效建设。推动文明素养养成,聚焦城市文明的细节细微之处,深入开展“垃圾分类我先行”“礼让斑马线”“文明遛狗”等文明行动,大力倡导文明新风;聚力文明品牌打造,持续深化《宿迁文明20条》《人情新风“宿9条”》《文明宿迁“诚10条”》,不断擦亮文明宿迁品牌。(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宿迁日报社、市广电总台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36. 深化信用城管建设。深入开展信用建设示范街区打造行动,实施城管、烟草等跨部门联合信用监管,每年打造10条信用建设示范街区。深化城市管理智慧信用系统应用,按照“应归尽归”的原则,完善城市管理监管对象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整合和应用,实现对城市管理领域市场主体履约、违约情况的在线实时监管、全流程跟踪监管。健全完善信用城管制度体系,全面规范信用监管各项措施,推进信用监管机制常态长效。(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烟草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37. 深化文化内涵提升。根据宿迁地域文化和特色元素,设计宿迁城市形象logo,在城市主次干道、重要节点,以及街头小品、公交站台、果壳箱、路灯等设计建设过程中加以应用,彰显城市文化内涵;结合“三节两会一常态”等重大节日和活动特点,更新设置一批固定式氛围营造设施,充分展示宿迁历史文化、酒都文化和旅游文化;突出重点区域、重要节点的夜景亮化提升,将城市亮化和城市文化、城市特色相结合,全面提升城市文化内涵。(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旅集团、市交通产业集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十)开展智慧治理升级行动

       38. 积极推进“一网统管”体系建设。围绕“一屏观全域、一网管全域、一端惠全域”的“1334+N”系统架构,深入推动指挥中心建设,聚焦社会治理、民生服务和数字经济三大领域,推进“综治、城管、应急”三网融合,构建“大综治、大城管、大应急、大交通”四大治理。持续推动部门融合、数据融合、市县区一体化,打造全国中小城市新型智慧城市的“宿迁样板”。(责任单位: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39. 推进城市生命线智慧监管。按照“综合监管+智慧监测”思路,加快对城市燃气、供水、排水、桥梁等基础设施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强化基础设施智慧化运维和监测预警。聚焦燃气爆炸、城市内涝、地下管线交互风险、第三方施工破坏、供水爆管、桥梁倒塌、道路塌陷、井盖管理等应用场景,整合、完善政府部门和企业监管系统。在重点区域设置监测感知设备动态监测安全隐患,实现信息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一体化融合。(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市大数据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40. 推进跨领域应用场景建设。结合城市信息模型(CIM)、建筑信息模型(BIM)等城市数据,推动数字园区、智慧街区、智慧商圈、智慧楼宇等智慧空间建设。创新智慧治理场景,深入推进“智慧+城管”,以智慧化赋能城市精细化治理;持续优化“智慧+停车”,推进无感支付、智慧停车系统建设;拓展“宿心办”APP等“智慧+民生服务”多场景应用,线上整合政务、医疗、交通、旅游等各类服务事项,提升居民对智慧城市建设成果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产业集团、市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各级城管委统筹协调、指挥调度作用,建立健全专题会办、工作例会、联合执法等制度。市城管委定期召开会议,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每年研究编排“十大行动”“五类”示范单元项目清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此次行动计划总体要求,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组建工作专班,落实责任分工,细化推进措施,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强化保障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落实有效措施,保障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开展。要加强政策支持,对工作中涉及的资金投入环节,各县区、各部门纳入年度预算,并积极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可持续投入模式。要加强业务指导,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针对各行业领域,牵头加强行业培训和业务指导,运用最新理念、最新路径推动各项工作,并将城区工作标准、方法措施等向乡镇镇区延伸,推动提升整体工作成效。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紧密结合任务分工,树立“上下一盘棋”意识,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有效形成高效联动、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项目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节点化、节点责任化”的原则,对“十大行动”的每一项工作任务,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标准要求、推进措施。结合中心城市建设重点工程、民生实事项目,分年度编排项目清单、实施计划,建立“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个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推进机制,实行“项目化、清单式”管理,做到任务层层分解、措施环环相扣,确保各项行动顺利推进。

     (四)强化督查考核。市城管委办公室要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日检查、周会办、月调度、季考评、年总结”的督查考核制度,加强对任务落实、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的跟踪检查,定期编发通报,严格督查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及时总结提炼、宣传推广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典型,引领面上工作高标准推进。